2022年下半年浙江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发布单位:来源:定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8-05

公告详情
职位列表

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规范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17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中 “4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15日后出生;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在报名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和8月16日(共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白虎山路150号)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时应携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8月23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2)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3)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应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新入职人员体检基本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面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公布;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80-2063676 2.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0580-2020523。 (三)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见附件4)。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相关安排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或电话通知。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580—2063676 点击查看>>> 1、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xlsx 2、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防疫须知.docx 原标题:定海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dinghai.gov.cn/art/2022/8/5/art_1229339496_3702600.html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重庆养老金2025年新规:工龄33年比30年多领多少钱?(案例对比)四川成都交灵活就业社保与职工社保有什么不一样?四川成都灵活就业社保多少钱一个月?2025灵活就业社保社保每月领多少钱,24年社保养老金能领多少?缴纳26年养老保险退休能拿多少?哪些关键要素会左右退休金的最终数额呢?杭州失业金怎么领取?领取条件(2025-07-17)养老金会亏空吗?2025年养老金计算公式(宁夏中卫交22年能领多少钱?)2025年潜江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怎么操作?教你如何在手机上认证,简单方便!离职,攀枝花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甘肃定西社保缴纳年限37年按60%交划算吗?2025年社保现在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吗?70后社保补缴新规来了2025年7月17日2025年60/70后农村社保断缴怎么办?天津一次性补缴新规超详细!(7月17日)社保卡的三种激活方法来了(7月17日)仲裁公司不交社保能拿多少钱小细胞肺癌或将迎来首个BiTE新疗法 百济神州塔拉妥单抗申报上市未缴纳社保怎么才能申请到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社保员工告我没签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理什么保险可以转给子女保险费如果上班没有签合同没买保险这要怎么办公司未交社保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停工留薪期上班了后社保局还赔偿吗签了自愿放弃社保有补偿金吗试用期不给交社保可以要求怎么赔偿律师打劳动仲裁怎么收费劳动仲裁胜诉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劳动仲裁赢了老板不执行怎么办劳动仲裁下来之后怎么上诉劳动仲裁后怎么上诉到法院什么情况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后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
九原区哈林格尔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公告2025年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招聘公告松滋市人民医院招聘医师公告靖西市新甲乡大甲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原阳县城关镇卫生院公开招聘龙市中心卫生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中心卫生院拟招聘公共卫生医生公告关于公开招聘口腔医生劳务派遣至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的公告两江新区人民医院招聘超声科记录员、前台等劳务派遣岗位简章广元市中心医院2025年下半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桂平市木圭镇卫生院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永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永安市第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通告温岭市中医院医共体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员工公告桂平市大洋镇中心卫生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绵阳市中医医院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招聘合同制人员的公告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公告镇海区九龙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上海健康医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2025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南平第一医院空缺岗位招聘启事(一)通道县就业见习招聘公告凤城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医师公告黑龙江大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派遣)公告右江民族医学院关于2025年选聘科研助理的通知(第二批)萍乡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见习岗位公告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肃宁县2025年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